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刘国华发布时间:2016-10-15浏览次数:1793

各位老师:

科技部最新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等14个专项的申报指南(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6/201610/t20161013_128183.htm?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请相关老师积极参与申报。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签署诚信承诺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30天。
    ——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
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
专业机构对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如申报项目的评审结果前两位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2、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711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请认真阅读形式审查要求,明确限项要求。

4、网上填报预申报书时间为:2016102180011181700。因为学校和推荐单位均需要进行形式审查工作,所以请在118日前完成预申报书的填写并提交。

5、请牵头申报项目的老师填写附件1的表格,并于1020日前反馈至联系人邮箱。学校管理员将根据您所反馈的信息,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生成项目信息并授权。

  

联系人:严长志

联系电话:025-83792628


邮箱:yancz@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