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刘国华发布时间:2017-02-14浏览次数:1240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苏科计【201722号)的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项

1、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申报要求: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11日(含)以后出生);在其研究领域有明确的学术建树和国内外影响,并主持过省级或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73青年科学家专题、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该类项目

该类项目采取限额推荐申报方式。请各院系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填写申请书,科研院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择优推荐。院系科研秘书于2016223将参加校内评选的申报书(纸质一份院系盖章)和院系汇总表(纸质一份盖院系章和电子版)报送科研院基础办。

2、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申报要求:2016年按照合同要求按期验收的省青年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或超额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课题研究已取得标志性成果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标志性成果主要指学科领域重大突破、代表性论文和重要的专有技术如专利等);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73青年科学家专题、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再支持。

该类项目采取限额推荐申报方式。请各院系在2016年已通过验收结题的省青年基金项目中,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填写申请书,由科研院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遴选,择优推荐。院系科研秘书于2016223日前将参加校内评选的申报书(纸质一份院系盖章)和院系汇总表(纸质一份盖院系章和电子版)报送科研院基础办。

  

3、省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申报要求: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91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该类项目采取自由申报方式,不限名额,2015年和2016年已连续2年申报省青年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人,暂停1年。请各院系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并于220日前报送各院系申报汇总表

  

(二)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该类项目采取限额推荐申报方式。结合各院系上年度申报、立项情况,以及学科分布和近期重点发展领域,分配各院系的推荐指标。请各院、系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择优推荐,确保申报质量,225日前报送科研院基础办申报汇总表(纸质一份盖院系章和电子版)。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的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叁份(纸质封面,平装订,其中一份学校留存在申报书封面院系盖章并附附件1-3项)。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省科技厅网上填报,网址:http://www.jskjjh.gov.cn首次申报的老师请在省科技厅网上系统中申请个人账户,用户名请用真实姓名【汉字】,我办自220日起根据各院系申报汇总表对新开户的老师的账户进行激活。)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36,逾期不予受理。

3、项目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631314,由各院系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联系人:科研院基础办孔令娟联系电话:52091165

邮箱:  klj1188@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