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数学学院学生请假条例

发布者:蒋丽怡发布时间:2018-03-29浏览次数:1982

东南大学数学学院学生请假条例

本科生:

学生请假:一天之内的请假,首先由任课老师准假,假条找辅导员领取,经由学办同意,辅导员签字后于学院留存;一周之内的请假,由任课老师准假,假条找辅导员领取,经由学办同意,辅导员签字,并需党委副书记签字盖章后院系留存;一周以上的请假,由任课老师准假,假条找辅导员领取,经由学办同意,辅导员签字,并需党委副书记签字盖章后上报学生处批准,待批准后留存复印件备案,原件带回学院留存,销假后向学生处汇报。

(对于身体不适等紧急情况需事先经过任课老师同意,经老师同意后假条后续补充)

因毕设和实习的长期请假,需按级群内相关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1. 申请长期请假的同学需本人办理请假手续

  2. 请假必须征得家长、本校毕设导师和辅导员的同意并签名

  3. 申请校外做毕设的同学需提供校外导师的书面说明,申请校外实习的同学需提供实习证明

  4. 学生实习/毕设结束必须来学院办理销假手续

  5. 毕设及实习等教学环节由学院教学院长审核,请假流程及学生管理由党委副书记审核。


未办理相关手续离校的同学,将参照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研究生:

请假:课程假需先征得导师同意。

先找辅导员领取假条,征得导师同意并签字后,经由学办同意,辅导员签字后,一份留存,一份自留。

请假超过一周的,另需报备研究生院同意备存。


东南大学数学学院学办

201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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