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数学学院
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通知【2012】14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制定数学学院2019年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一、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曹进德,吴映红
委 员:曹海燕,陈建龙,陈平,曹婉容,刘庆山,林文松,李玉祥,王冠军,王海兵,虞文武,院研会主席
秘 书:李文德,赵昕
二、名额
硕士生2名,博士生2名。
三、参评对象及条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凡在《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正常学习年限内正式取得学籍、完成注册并符合下列申请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不含委培、定向研究生,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本科直博研究生、本硕连读研究生按《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申请。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优良,其中硕士生的学位课规格化成绩位于所在院(系、所)前25%。参加中期考
核者必须考核通过。科研成果显著。
(5)博士生需有正式发表论文并被SCI检索收录(申请者为第一作者)。
(6)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活动,社会工作突出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如在道德风尚、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
践、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请国家奖学金(以下荣誉或成果需在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破格论文时间要求为2019年9月30日之前正式发表):
(1)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表现突出,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获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十大杰出青年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2)在科学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博士生在《science》、《nature》上发表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含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硕士生在SCI、SSCI、A&HCI 源刊上正式发表论文(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获得部省级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含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申请者在科研成果获奖中排名前六。
(3)在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参加国际或全国性学科竞赛(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认定)获得一等奖的第1 获奖人、获得特等奖的第1 和第2 获奖人。
4、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其申请成果不得作为再次申请时的成果使用。
5、在申请中如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四、 评选程序
1、10月16日12:00前,破格申请的研究生需提交材料至数学
学院505学办。
2、10月17日17:00前,符合基本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请勿改变格式并正反面打印)并请导师签署详细推荐意见、《科研成果汇总表》(见附件四)、《社会工作、荣誉、奖项汇总》(见附件五),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科研成果(被SCI、EI收录的文章必须提供检索证明;发表在SCI、EI收录刊物并有页码但暂未检索到的必须提供评奖当年刊物收录证明)及获奖证书等申报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者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须由导师审核后签字,报学院后由评审委员会秘书审核。以上材料除本人签字外全部电子填写后打印。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7日17:00,地点:数学学院办公室赵昕老师处(九龙湖校区李文正图书馆5楼520室或549室)。请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材料不全或者逾期提交均不予受理。
3、10月20日前,数学学院将破格申请学生名单和材料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具备参评资格。
4、10月25日前,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基本条件和破格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答辩名单,并举行答辩,考查科研能力和社会工作等综合素质。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进行审议并无记名投票表决,评审委员会实到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2/3及以上,有效赞成票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1/2以上,按有效赞成票数高低进行排序,评审出拟获奖人员名单。
5、10月25日前,评审结果在数学学院范围通过学院网站或公告栏等方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可向数学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6、10月30日前,数学学院公示期满后,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含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一)、《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三)(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各一份)上报学校。
本细则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解释,如本细则与学校相关规定相违或其它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东南大学数学学院
2019.10.14
附件2
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
报送单位:(公章)
序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公民身份号码 | 培养 单位 | 基层 单位 | 专业 | 学号 | 入学年月 | 是否 破格申请 |
东南大学 |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
报送单位:(公章)
序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公民身份号码 | 培养 单位 | 基层 单位 | 专业 | 学号 | 入学年月 | 是否 破格申请 |
东南大学 |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填表日期: 年 月
附件4
科研成果汇总表
姓名学号 攻读学位 专业 导师
论文发表情况
序号 | 全体作者名 | 篇名 | 期刊名 | 年、卷、期、页码 | 期刊级别 SCI/EI/ISTP | 文章状态 | SCI 影响因子(IF) | |
可检索(需检索证明) | 在线(有页码) | |||||||
注:1、论文需正式发表,按照SCI、EI、ISTP的顺序排列。
2、所列文章必须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3、SCI影响因子请在附表中查找刊名填写。
导师审核后签字
附件5:
社会工作、荣誉、奖项汇总
姓名学号 攻读学位 专业
承担社会工作汇总:
序号 | 时间 | 具体内容 | 证明人(含电话) | 备注 |
荣誉和奖惩汇总:
序号 | 时间 | 具体内容 | 是否有证明材料 | 备注 |
附件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民族 | 入学时间 | |||||||||||||||||||||
基层单位 | 专业 | 攻读学位 | |||||||||||||||||||||
学制 | 学习阶段 | □硕士 | 学号 | ||||||||||||||||||||
□博士 | |||||||||||||||||||||||
身份证号 | |||||||||||||||||||||||
申 请 理 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推荐意见 | 推荐人签名: 年 月日 |
评审情况 | 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年 月 日 |
基 层 单 位 意 见 | 经评审,并在本单位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本单位申报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现报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 (基层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培 养 单 位 意 见 | 经审核,并在本单位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批准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培养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