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数学系学生请假制度,确保正常学习秩序,增强学生纪律意识,根据《大学生手册》和《研究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再次重申学生请假条例并启用统一的请假条模板。 一、本科生: 《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第六条(大学生手册第2页)规定: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请假一天以内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批准,送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查;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批准;一周以上由院(系)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批准,审批材料留院(系)存查。 本科生请假一天以内,请下载《数学系本科生请假条模板(一天以内)》,当面交给辅导员,第一联留院系备查,第二联交给任课老师。 本科生请假超过一天的,请下载《数学系请假条模板(超过一天)》,当面交给辅导员,后交院系分管领导审批。第一联留院系备查,第二联交给任课老师。 二、研究生(硕士、博士): 根据《研究生手册》第三章考勤中第十二条研究生请病、事假的审核要求规定: (一) 研究生本人书面提出请病、事假,经研究生指导教师同意,由各院(系、所)负责人批准。请病、事假两周以上的,须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 研究生请病假,需凭学校医院证明或经学校医院认可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研究生请事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否则以旷课论处(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算)。 (三) 一学期累计病、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 研究生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下载《研究生请假条模板》,当面交给研究生秘书或者副书记审批。第一联留院系备查,第二联交给导师。 启用时间: 2014年3月11日起 |
东南大学数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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